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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20年后状告“丈夫”重婚

1999-0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1月24日,一名妇女到沈阳市东区人民法院声称,她要告骗她已与妻子离婚与她以夫妻名义生活了20年的“丈夫”犯有重婚罪,因为这“丈夫”突然离她而去,回到了“前妻”的身边,使她受到了极大的伤害。是否受理此案,法官很为难。今年51岁的张某,要告的“丈夫”叫王某,今年65岁,20年前,两人均为沈阳某厂技术员,由于经常接触,产生了感情,偷吃了“禁果”,而两人均已结婚,也都有了孩子。两人私下商量,决定各自离婚,然后一起生活。据张某讲,20年的生活,两人感情一直很好。去年10月22日,王某突然对张某说:“因大哥有病,我得去看看。”这以后王便再也没有回“家”,后经打听,张某方知“丈夫”并没有离婚,而且现已回到“前妻”身边,不想再跟自己过了。

根据这情况,沈阳市大东人民法院告申庭庭长讲,张某告王某犯有重婚罪,所以这一案件的受理尚需研究之后才能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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